苏丹儿童。图片:Fabienne Vinet/ OSRSG-CAAC

  武装冲突以多种方式对儿童造成影响。

  联合国大会在1996年设立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特别代表的任务时,力求促进收集有关信息,以了解受战争影响的儿童的艰难处境,提高认识,并促进国际合作,以加强对这些儿童的保护。

  1999年,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了第一项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决议,该决议将受战争影响的儿童问题列入了安理会议程。

  该决议还确定并谴责了战时对儿童影响最大的六类严重侵害行为,并请秘书长就这一问题提出报告。

对六类侵害行为的监测和报告

  2005年,安全理事会设立了一个监测和报告机制,以系统地监测、记录和报告在世界各地令人关切的局势中发生的侵害儿童行为。

  根据这些信息,联合国秘书长在其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年度报告中列出实施了招募、杀害或致残儿童、性暴力、绑架儿童以及袭击学校和医院行为的冲突方名称,以便进行接触,最终结束这些侵害行为。

  除年度报告外,安全理事会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工作组还审查监测和报告机制产生的国家报告,并就如何在特定国家局势中更好地保护儿童提出建议。

  所有报告都可在图书馆查阅。

  这六类严重侵害行为是就侵害儿童行为收集信息和提出报告的基础,它们是:

 

  结束和防止这六类严重侵害行为是特别代表的工作和宣传重点。